2017年廣西省欽州市小升初招生入學政策公布
來源:網絡資源 文章作者:奧數網整理 2017-06-14 11:18:15

2017年廣西省欽州市小升初招生入學政策公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籍管理實施辦法》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7〕1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號)精神,結合當前欽州市區初中辦學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對象
為確保市區初中學校辦學的規范化和管理安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水平,2017年市區初中招生對象根據以下不同情形確定。
(一)市區小學畢業生。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市區外小學畢業生。
1.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監護人和學生本人具有欽州市區戶口,需要回市區就讀初中的市區外小學畢業生。
2.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監護人在欽州市區申領有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下稱隨遷子女)。
3.購房人員隨遷子女。在市區購房居住,購房者及其子女戶口已遷入市區的,其隨遷子女列為公辦學校招收對象。戶口未遷入市區的,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相應情形確定。
4.特殊情況需進市區就讀初中的市區外小學畢業生。因家庭變故或父母無撫養監護能力等特殊情況的市區外小學畢業生,戶口遷入或投靠市區親屬生活,與落戶或所投靠的親屬形成法定監護關系的,列為公辦學校招收對象。不符合上述條件投靠親屬的,原則上不列為公辦學校招收對象。
不屬于上述招收對象或公辦學校無接收學位時,非市區戶口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列為公辦學校招收對象,其中包括在市區購房、租房居住戶口未遷入市區,父母未申領有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的市區外小學畢業生等。
民辦學校招生對象不受上述限制,只要在生源范圍內的小學畢業生均可招收。
二、招生計劃與生源范圍
(一)招生計劃的制定
1.公辦初中學校招生計劃,主要根據市區初中辦學資源配置及2017年小學畢業生情況,以確保市區戶籍小學畢業生按學區入學和努力滿足符合條件的非市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就讀需要為前提而制定。
2.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根據招生學校辦學條件和辦學需要通過申報審批確定。
3.欽州市高新區實驗學校體育生面向全市招生。
(二)生源范圍的劃定及學區劃分
1.公辦學校主要按學區招收。列入公辦學校招生對象的小學畢業生應隨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監護人戶口及實際居住地址為依據免試就近入學。
2.民辦學校不劃定具體的學區,主要招收市區小學畢業生,市外國語學校以服務本市小學畢業生為主,優先滿足本市學生就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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