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6年小升初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
來源:呼和浩特教育局 2016-06-12 11:36:21

呼和浩特市2016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
呼教發〔2016〕12號
各旗縣區教育局,直屬學校,二級單位,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盛樂實驗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1號)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內教基函〔2014〕76號)等文件精神,為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我市2016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自治區、我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切實維護教育公平為準則,制定和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以縣為主”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要結合實際,制定當地的招生政策,劃定合理的招生區域,制定學校的招生計劃,統一組織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和統籌安排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要依靠當地公安等部門,運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轄區內生源摸底預測工作,按照“免試就近”的入學原則,統籌安排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將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陽光分班結果、任課教師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四)堅持相對穩定、適度調整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要保證在一定時間內學區劃分的穩定性,在保持學區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依據學校招生計劃適度擴大或縮小學區劃分范圍。
三、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
(一)市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安排
1.招生對象
市區小學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0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具有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2)在市區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且符合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招生辦法
市四區(新城區、回民區、玉泉區、賽罕區)教育局根據“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平臺”采集的登記入學情況,結合本地區實際,合理劃定入學片區,制定各區《2016年小學入學實施細則》,優先安排本區戶籍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相對就近入學,然后再根據學校招生規模在轄區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入學。市四區《2016年小學入學實施細則》與小學入學招生劃片范圍在信息采集工作結束后由各區教育局另行公布。
相關文章
- 小學1-6年級作文素材大全
- 全國小學升初中語數英三科試題匯總
- 小學1-6年級數學天天練
- 小學1-6年級奧數類型例題講解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練習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奧數知識點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教案匯總
- 小學語數英試題資料大全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末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級語數英期中試題整理匯總
- 小學1-6年語數英單元試題整理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