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昆山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招生政策
來源:網絡來源 文章作者:奧數網編輯 2023-06-09 08:46:12
奧數網整理了關于2023年江蘇昆山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招生政策,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著力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重要論述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繼續規范招生辦學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學區制,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科學劃定施教區,施教區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保障每個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都能免試就近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2.堅持優質均衡發展原則。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出發點,按照國家、省、市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有關要求,均衡教育資源配置,加快推進義務教育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通過新校建設、老校改造、集團化辦學、校際合作等舉措,實現校際之間的骨干教師流動、課程資源共享、文化溝通融合,進一步縮小校際和區域差異,充分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推動區域內學校教育資源的整體優化與教育質量的整體提升。
3.堅持區鎮屬地管理原則。區鎮轄區內小學和初中的入學工作,由各區鎮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進行。各區鎮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持續遞增、分布不均等特點,合理規劃、建設中小學校,以滿足公共教育服務需求。市直屬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由我局具體實施。
4.堅持特殊群體接受平等教育原則。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依法保障貧困家庭子女、適齡殘障兒童少年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習困難而失去受教育機會。
5.堅持隨遷子女入學“兩個為主”原則。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按照《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機會公平,實現入學工作科學、有序、規范。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入學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出發,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堅決反對和抵制不正之風。大力推進“陽光招生”,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主動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應急協調機制,加強招生入學風險研判,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
2.依法保障權利。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基本權利。重點關注殘疾兒童少年、特困家庭兒童少年等的入學情況。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后報市教育局批準。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依托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帳,并全力做好勸返工作。采用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健全控輟保學責任體系,確保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由各區鎮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3.規范入學行為。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實施招生,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的班容量原則上均控制在50人以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堅持“零擇校”原則。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嚴格均衡分班,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等,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堅持標準化辦學,遏制大班額現象,杜絕超大班額,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遏制“超大規模”學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入學日程安排,嚴格按照要求審核錄取,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4.關愛特殊兒童。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堅持普校主體,以適宜融合為原則,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安置方式,努力為適齡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少年提供優質的融合教育服務。建設并使用好融合教育資源中心,配備專兼職特教教師,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教學工作。對無法到校就讀的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少年,通過提供送教上門或者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送教學生學籍建在當地特教學校或普通學校,納入統一管理。
5.嚴肅招生紀律。全面落實“十個嚴禁”:嚴禁以各種方式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6.加強學籍管理。按照《教育部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省教育廳辦公室 省民政廳辦公室 省殘聯辦公室關于聯合做好未入學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招生入學工作。各校要及時將學生信息錄入到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新生學籍注冊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進一步規范學籍管理操作細則,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不得將是否具有學籍作為入學轉學條件,嚴禁重復建學籍。將接受送教上門服務的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執行蘇州市中考考籍與學籍對應的規定,原則上初中畢業生均應在學籍所在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
7.強化紀檢監督。切實加強招生過程中的監督與檢查工作。認真執行招生規定,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另行發布),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對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出現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等的,要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
四、施教區認定細則
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施教區認定,原則上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見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權證的居住用房,商業、辦公、工業用房、車庫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為準。與他人(非夫妻關系)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具體細則如下:
1.學生本人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2.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3.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如該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產權,需在對應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予以統籌安排。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認定一戶子女家庭學區生。
4.本市戶籍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且不與學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市教育局根據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實際居住地和戶口所在地等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學地點發生變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學;也可自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5年內,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施教區入學。
6.學校應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進行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5年內認定一個幼兒園及義務教育階段學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五、入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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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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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學
。1)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年滿6周歲(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適齡兒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3)依據《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達到積分準入要求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中的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4)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經批準同意在昆山市入學的年滿6周歲的其他適齡兒童。
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不得招收已經取得義務教育學籍的兒童入學。
2.初中
(1)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六年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3)依據《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達到積分準入要求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小學畢業生;
。4)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經批準同意在昆山市入學的小學畢業生;
。5)年滿16周歲(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已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學申請。
3.關于戶籍生認定的補充說明
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戶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為戶籍生入讀我市公辦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的,必須同時將該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遷入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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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戶籍生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符合我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戶籍生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于4月10日~4月30日登陸“昆山市幼兒園、中小學招生入學填報系統”(網址:https://rx.ksedu.cn),按《2023年招生入學填報手冊》提示,注冊登錄后,進入“戶籍生填報”,填寫相關信息。申請人也可通過昆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學”相關鏈接進入本系統, 也可通過“智慧昆山APP”和“鹿路通APP”進行填報。凡未按規定報名的一律不予錄取。
。2)現場審核
、僮≌惙慨a(含集體戶口有房)
戶籍生系統如果顯示“需現場審核”,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報名表(戶籍生)》,確認相關報名信息后,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材料、房產證、出生醫學證明(小學)等相關證明材料,于6月10日到所填報的學校進行現場材料審核;戶籍生系統如果顯示“審核通過”,家長無需再到學校進行現場審核。
、谡
宅基地類型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于6月10日到所填報的學校進行現場審核。
、鄯课荼徽魇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報名表(戶籍生)》,確認相關報名信息后,房屋被征收人憑原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被征收人及子女戶口簿、市政府征收辦開具的到相關施教區學校報名的證明,于6月10日到學校進行現場審核;如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學,還需提供新安置房屋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購銷合同。
、芾ド綉艏疅o房(含學位被占用、非夫妻關系共有等)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報名表(戶籍生)》,于6月10日持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婚姻證明(離婚需提供離婚證和撫養權證明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小學)、無房證明(監護人和就讀學生)或有房證明(學位被占用或非夫妻關系共有房產等)、租房合同、網簽購房合同和發票(如有則提供)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各區鎮(地址見附件)現場審核,由教育局會同各區鎮根據實際居住地和戶口所在地等情況統籌安排。
、萁搪毠ぷ优
公辦學校教職工子女可就讀其父母所在學校(跟隨父母就讀的初中學生不享受四星級高中指標生分配名額)。區鎮公辦學校教職工子女,經區鎮審核后可就讀其父母所在學校;直屬學校教職工子女,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可就讀其父母所在學校。公辦學校教職工指在編在崗教職工。
⑥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
因各種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出生醫學證明(小學)等相關證明材料,于6月10日到所屬施教區的學校進行現場報名和材料審核認定。
2.非戶籍生報名辦法
非戶籍生報名辦法按照《2023年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實施細則》和《關于做好2023年秋季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報名工作的通知》(昆教〔2023〕32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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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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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工作采用“遵循志愿、網上錄取”的辦法。錄取工作按第一階段民辦學校、公辦學校和第二階段民辦學校三個批次依次進行。一經某一批次錄取,學生信息自動轉到被錄取的學校,將不會出現在以后的學校錄取名單中。被第一階段民辦學校錄取后,戶籍生放棄錄取資格的,則統籌安排,不確;卦瓕W區所在公辦學校就讀;新市民子女放棄錄取資格的,則將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初中招收的初一學生,入學時即在本校注冊且在本校連續就讀3年的,中考時有資格參加四星級高中分配名額的錄取。
昆山市體育運動學校招收體育專項學生30人,文化教學點設在昆山市第二中學(西校區)。具體招生辦法按照《2023年昆山市體育運動學校招生簡章》執行。
學校必須在8月15日前,向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發放《昆山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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