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我們把1個工人工作1小時,作為1個工時.根據已知條件,加工這批零件,原計劃需要多少“工時”呢?求出“工時”數,使我們知道了工作總量.有了工作總量,以它為標準,不管人數增加或減少,工期延長或縮短,仍然按照原來的工作效率,只要能夠達到加工零件所需“工時”總數,再求出要加班的工時數,問題就解決了。
解:①原計劃加工這批零件需要的“工時”:8×18×7.5=1080(工時)
②增加6人后每天工作幾小時?1080÷(18+6)÷4=11.25(小時)
③每天加班工作幾小時?11.25-8=3.25(小時)
答:每天要加班工作3.25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