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文言文注釋譯文及閱讀訓練:矛與盾
來源:網絡資源 文章作者:奧數網整理 2018-07-13 11:33:23

小學文言文注釋譯文及閱讀訓練:矛與盾
四、矛與盾
《韓非子》
楚人有鬻(yù)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故?”其人弗能應也。
譯文:
楚國有一個賣盾和賣矛的人。他夸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任何鋒利的東西都穿不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非常鋒利,什么堅固的東西都能刺穿。”有人說:“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結果會怎么樣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答不上來。
注釋:
1、矛:古代的一種兵器,在長柄的一端裝有槍頭。
2、盾:盾牌,古代作戰時遮擋刀劍用。
3、鬻:賣。
4、譽:夸耀。
5、曰:說。
6、吾:我的。
7、陷:這里是穿透的意思 , 后面的就有刺的意思。
8、或:有人。
9、以:用。
10、子:您,對人的尊稱。
11、何如:怎么樣
12、應:回答。
13、利:鋒利,銳利。
14、其:那個這里指賣矛和盾的那個人。
15、弗:不能。
16,之:語氣作詞沒有意思。
中心思想:
《矛與盾》說的是一個人同時夸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矛與盾》的寓意是說話辦事要說實話,辦實事,不要違背了事物的客觀規律,自己先說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說話做事前后矛盾或抵觸。 出自《韓非子·難一》。
作者介紹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于秦。他的著作后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矛與盾的道理就是:什麼事都不能夸大其詞,使人感到漏洞百出。
有關成語:自相矛盾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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