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下午2:00的時候和下午3:00的時候,兩人之間的距離都是15千米,由于小張先出發所以下午兩點的時候,小張在前,下午三點的時候小王在前(小王開車,速度比小張快)則小王比小張每小時多行15+15=30(千米)。下午4點時,小張和小王相距15+30(4-3)=45(千米),此時小王已經到達乙地,7-4=3,小張又騎了3個小時才到乙地,則小張的速度為45÷3=15千米/時,小王的速度為15+30=45千米/時,則甲乙相距為45×(4-1)=135(千米),小張到乙地用了135÷15=9(個)小時,所以小張是上午10點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