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 一個住校生,家里每星期給他36元生活費。該生每天實際只用生活費5元,某天他小姨到學校看他并給了50元錢,他用此錢買了兩本喜愛的課外讀物花10元,買學習用具花2元,放假回家后說明情況并給家長交回55元。
問:該生帶幾個星期的生活費?實際在校住幾天?一共有多少錢?花去多少錢?
用方法二解:
列式(36×□+50-10-2)÷5=□……55元
{36×(5+55-50+10+2)+50-10-2}÷(5×36)
=(36×22+50-10-2)÷180
=830÷180……110
答; 1,(110-50+10+2)÷36=2, (括號內□內最小數)
2,(110-55)÷5=11, (括號外□內最小數)
3 36×2+50=122,
4,122-55=67。
答:該生帶2個星期的生活費,實際住校11天,一共有122元,花去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