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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18:04:05 下載試卷 標簽:語文 蘇教版 四年級
有些論著或文件結構層次比較多,為了使層次結構明晰,常常標記分級序號。在使用結構層次序號時,應注意:(一)層次的劃分要通篇劃一,一般不宜超過四層;(二)采用的序號要注意符合通行習慣。一般情況下,第一層為“一、二、三”,第二層為“(一)(二)(三)”,第三層為“1. 2. 3.”,第四層為“(1) (2) (3)”。如果層次還多,可根據文章的分量,或者在上述層次序號之前適當選用“第一編”“第一章”“第一節”或“壹”之類,或者在上述層次序號之后適當增設“ A.”“ a.”“(a)”。(三)與序號配合的標點要適當。“第一、第二、第三”的后面要用逗號,不帶括號的漢字數碼“一”后面用頓號,阿拉伯數字“ 1”和拉丁字母“ A”“a”后面用齊線圓點。“第一編”“第一章”“第一節”或“章”的后面不用標點(與后面的文字之間空一個漢字位置)。(四)科技圖書、科技報告和學術論文的層次序號,可按下列方式:1 1.1 1.1.1 1.1.1.1 ……。這種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序號中含有兩個層級以上時,數碼之間設齊線圓點( .),末碼后面不加圓點。序號首碼左起頂格,末碼與后面文字之間空一個漢字位置。國務院辦公廳1993年11月21日頒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對公文結構層次序數作了規定: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 1.”, 第四層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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